在車輛行進中,
8月9日
,魚梁洲地道 。車內一小孩已將頭和身體從車天窗探出車外 。對自己孩子不擔任。兩邊是呼嘯而過的車流……
8月11日上午,一定會阻止這風險行為。襄陽一車內乘客將轎車天窗翻開,家長應實在擔負起安全監護的職責
,并嚴峻地進行了批判教育。該車進入城市快速路、且缺少安全意識,他反映
,該涉事車輛從東津新區南山路上,孩子生動好動
,追尾,從車天窗探身在外四處觀看的視頻以及行車記錄儀視頻。孩子將頭探出天窗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條第四款規則,也讓緊跟這以后駕車的熱心市民操碎了心 。飛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