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向單位或安排發放收集證。第三聯別離由省林草局和市州林草局存檔。收集證、由各縣林草局一致保管,全面落實出售冬蟲夏草的單位“跑一次就能辦成事”要求
,各縣(區)林草部分對請求資料審閱后
,青海省林草局草擬了《關于進一步優化青海省冬蟲夏草收集出售處理的告訴(尋求定見稿)》
,一致經過OA體系或其他指定的網絡途徑
,營業執照復印件、收集證第一聯、其間載明各縣林草局禁止為出售人工培養的蟲草處理收集證; 關于既出售野生冬蟲夏草 ,收集數量的計量單位為“公斤”,
尋求定見稿載明,出售合同復印件、撤銷部分請求資料和實施網絡化批閱流程
。其間
, 其間要求,各縣級林草部分對轄區內出售冬蟲夏草的單位或安排所庫存的冬蟲夏草進行會集掛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