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的上市委員會依據上市規矩第 6.01A(1) 條已決議撤銷公司的上市位置。但股份將不會在港交所上市及不行生意。
指示請求將于2025年9月16日上午10時在香港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大樓舉辦,及向法院請求進一步指示決議在公司清盤中不建立審查委員會
。公司將在8月25日從港交所退市。于最終上市日期后
,
依據指示令,投資者及潛在投資者應留意,公司收到港交所宣布的信函,
股份上市的最終一天為2025年8月22日,公司無意就上市委員麻豆次傳媒會作出撤銷上市位置的決議請求覆核 。并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陳靜芬席前進行聆訊。并將于 2025年8月25日上午九時起撤銷股份上市位置
。對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