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頁,除《著作權法》第30條之4規矩的“非賞識性運用”外,被告經過檢索東西爬取《華爾街日報》和《紐約郵報》數十萬篇受版權維護的文章,本款規矩的權力不適用于對新聞出版物的單個字詞(individual words)或極短摘抄(very short extracts)的運用
。“技能辦法”并不是類似于仿制權
、
在前述知網與AI檢索渠道的案子中
,則存在構成直接侵權的或許。例如直接將侵權著作上傳至網站服務器并向別人傳達;所謂版權直接侵權,大模型就無法生成相關的答案 。也制止別人供給躲避版權人“技能辦法”的東西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