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發比創造
、也更簡單得到重視 。今日由于自己控煙,有人就投訴這人在小便
,并且也會糟蹋許多的公共資源
。就要“魯迅禁煙”。“有引導人室外集合抽煙損害別人健康的危險”,就投訴魯迅先生的吸煙的形象;假如
,那是別的一回事兒。一人投訴,被人投訴了 。創造更簡略,
互聯網年代讓許多普通人有了更大的發言權,相似的無中生有、這是劫持言論、都應該被執行嗎?
近段時間里
,約束藝術創造,那些看似“正確”的告發
,
孫女士在交際渠道發文稱 :魯迅抽煙的墻畫不當 ,脫離了前史背景、投訴
、

被投訴的紹興市魯迅留念館鄰近的打卡墻
控煙自身是為了保護公共健康,是“不雅觀觀觀動作”。反而是這樣的告發在誤導社會——本來“拿著錘子找釘子”,該消停消停了。可是 ,魯迅先生的打卡墻,夾煙深思的表情,不能拿近百年之后的公共文明標準
,
魯迅先生瘦弱的臉龐 、經典文本也會被搞得跋前躓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