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忽視了對生態環境的毀滅性損壞
。但其在維護區內被捕捉的行為已嚴峻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及長江十年禁漁方針,后續將面對刑事追責與生態損害賠償兩層處分
。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發當天9時至11時許,丁某三人卻挑選在此逼上梁山
,巨細通殺,細密漁網等東西對漁業資源具有 “滅絕式” 損壞力 ,其行為已涉嫌不合法捕捉水產品罪。
這起案子不僅是對違法分子的嚴厲懲戒,該案的快速偵破顯示了嘉魚公安在長江流域生態維護中的 “零忍受” 情緒與高效法律才能,郭某
、于案發后一小時內涵潘家灣鎮某隱蔽處將三人一舉捕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