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設計師直接設計產品,間接設計個性和社會。隨著科學文明的進步,人類藝術設計的手段也在發展。信息時代,人類文化交流的方式與以前相比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嚴格的行業界限正在弱化。服裝設計師的想象力很快突破了意識形態的禁錮,以各種形式釋放出來。新奇、神秘、抽象的視覺形象和極端的色彩在驚人的對比中出現,我們不得不調整眼睛去適應新的風景。

服裝藝術的表現形式越來越多,有時也更加神秘。如何看待服裝藝術,欣賞和感受服裝本身的語言,已經成為當今網絡時代“注意力”經濟中的“眼球大戰”。服裝設計要有很強的審美和價值觀。既然設計出來的衣服要穿在生活中,就要漂亮時尚,又要低調優雅,這樣衣服才不會落伍。所以一個設計師在設計衣服的過程中要忘記自己是自己,而是設計出你想要表達的東西。

服裝設計屬于工藝美術范疇,是實用性和藝術性相結合的藝術形式。

《服裝設計手繪作品》

設計就是策劃、構思、設置一個方案,它還包含了形象、繪圖、造型的含義,而服裝設計的定義就是解決人們穿著生活系統中各種問題的創造性策劃和創造。它是一門涉及領域廣泛的邊緣學科,與文學、藝術、歷史、哲學、宗教、美學、心理學、生理學、人體工程學等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密切相關。服裝設計作為一門綜合藝術,具有一般實用藝術的共性,但在內容、形式和表現手段上又有自己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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