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服裝
此前簡述蘇聯職務等級符號時,很多網友仍難以認清“內務人民委員部”的主要職責劃分。本文為盡可能厘清內務人民委員部復雜的結構,向廣大網友提供相對可靠的組織構成信息,故嘗試簡要梳理內務人民委員部各主要機構沿革、職權劃分以及服飾。
一、蘇德戰爭爆發前的內務人民委員部主要結構
內務人民委員部于1934年成立,其參照的是此前的各種人民委員部組織形式與經驗,是蘇聯的職能部門。經過多次合并重組,在蘇德戰爭爆發前,其主要職能如下:
1、保衛國家安全與公共秩序;
2、保衛國家財產;
3、民事治安與公民登記;
4、邊境保衛;
5、組織勞改。
主要部門如下:
1、國家安全總局(GU GB);
2、民兵總局(GU RKM);
3、邊防與內務部隊總局(GU PVV);
4、消防總局(GU PO);
5、勞改局(古拉格 )(GU LAG);
6、民事登記處(GU RO);
7、行政與經濟建設部;
8、財務部;
9、人事部;
10、秘書部;
11、要員部。
上述只是大致結構,戰前與戰時的內務人民委員部下屬機構名稱變動頻繁,其也有一定的微調重組。其中,現役人員或紀律隊伍(也就是制服組),主要集中在國家安全總局(GU GB)、民兵總局(GU RKM)、邊防與內務部隊總局(GU PVV)、消防總局(GU PO)、勞改局(古拉格 )(GU LAG)。其它現在機關部門或民事部門的領導崗位。
二、歷史上內務人民委員部存在過的主要制服與銜級體系
國家安全機關軍銜、內務部隊和邊防部隊軍銜、古拉格銜級、民警銜。
1、國家安全機關軍銜
該軍銜是內務人民委員部使用最廣泛的軍銜,其主要是在內務人民委員部內:接受現役管理的領導干部和安全部門現役人員使用,有35、37兩個版本。
35年版本的“國家安全總委員”軍銜,只有葉若夫佩戴,級別接近蘇聯元帥
37年國家安全機關軍銜
該軍銜為全干部銜,沒有士兵銜級。歷史上的國家安全機關軍銜有35年和37年兩個版本。35年版本同時佩戴軍銜領章和袖章,同時左臂佩戴國家安全臂章。37年版本取消了軍銜袖章,雙臂佩戴臂章。是否佩戴國家安全臂章是區分國安軍人與內務部隊軍人的重要特征。
(值得一提的是,直到冷戰時期,KGB的機關大樓當值人員還是干部輪值,沒有士兵。1954年以后內務部隊改用玫紅色兵種色,使用矢車菊藍色的士兵非常少,一般是克里姆林宮衛隊或執行要員保衛時會出現,通常不超過團級,他們一般被稱為“KGB安全部隊”)
下圖為二戰前后使用的國家安全臂章,左為中下級軍人使用的臂章,右為高級軍官版本
未授予級別的在編人員會被授予只有領章底板的“候補銜”,這是內務人民委員部獨有的軍銜,其意義不同于紅軍中的“列兵”,更接近“準尉”,意思是沒有軍官級別的干部(或者說不是軍官的干部),此軍銜一般會授予一些機構外工作的秘密成員。
在35年軍銜中,也短暫出現過內務部直屬部隊和邊防軍的“候補銜”,但很快就廢除了,應該是37年以后,這些部隊的軍銜設計開始緊跟紅軍,因此廢除。
下圖為佩戴37年候補銜的國安軍人
下圖為35年軍銜內務直屬部隊的“候補銜”,“列兵”(當時列兵軍銜叫“戰士”)領章和“候補銜”領章區別是沒有金色三角標且中線顏色不同。邊防軍也是如此,只是配色改為綠色。
圖為35年內務直屬部隊戰士(列兵)銜夏季領章
圖為35年邊防部隊候補銜(無三角標裝飾)
圖為35年邊防部隊戰士(列兵)銜
2、內務部隊和邊防部隊軍銜
主要分布在:邊防與內務部隊總局機關、消防總局機關、成建制內務部隊和邊防部隊、軍事化消防隊。
具體分為內務部隊和邊防部隊兩套軍銜,前者和國家安全機關軍銜比較接近但有士兵銜,后者是蘇俄邊防部隊傳統的綠色配色。歷史上的內務部隊和邊防部隊軍銜有35、37和40三個版本。其軍官層級在37年軍銜剛配發的時候,與國家安全機關軍銜基本一致,但隨后緊隨紅軍進行了不斷調整(比如說增加了中校)。內務部隊的軍官佩戴軍銜袖章或政工袖章,不佩戴國家安全臂章。
下兩圖為“內務人民委員部直屬部隊”使用的部分37年軍銜,可以看到政工人員有政工袖章,軍醫和工程系統人員不佩戴軍銜袖章,這些與紅軍35軍銜是一致的
下圖為“內務人民委員部直屬部隊”使用的部分40年軍銜
下圖為俄羅斯國民近衛軍博物館展出的40-43年“內務人民委員部直屬部隊”服飾,左為穿著冬季制服的內務部隊大尉,右為穿著夏季制服的大尉政治指導員級。
下圖為使用37年軍銜的邊防部隊政工人員,佩戴政工袖章
下圖為錯誤重演的“內務人民委員部直屬部隊”,其使用了40年軍事指揮員的軍銜,但是佩戴了國家安全臂章
下兩圖為軍迷重演的41年穿著禮服的邊防軍總指揮(中將)與邊防海軍高級政工人員的合影,可以看到此時內務部隊的高級指揮服飾與紅軍(紅海軍)差別不大。
3、古拉格銜級
主要是勞改部門的編內人員使用。
古拉格銜級并不是軍銜,它是當時準軍事化部門或紀律部隊跟風設計類軍銜服飾的產物,其服飾配色與內務人民委員部的各類軍銜有較大差別。
4、民警銜
主要是民兵總局的編內人員使用。
因為一些原因,蘇聯的民警也被稱為“民兵”,其形成完善的警銜體系的時間較晚。
三、傳統印象中的內務人民委員部主要部門、部隊與一些梗
蘇聯解體以來,受各種影視作品影響,也限于內務人民委員部復雜的結構與歷史沿革,人們往往將內務人民委員部各機構混為一談,且有不少認識偏差和空白,以下內容嘗試厘清關系,僅供參考。
1、內務人民委員部的督戰職責
內務人民委員部的督戰職責由反間諜部門負責,反間諜部門被稱為“特別部”,縮寫為OO或OSO。此前該部門歷史上先后隸屬于“契卡”、“格別烏”與GUGB。通常情況在旅級或相當級別以上(包含旅級)的建制單位內會設立隨軍監督機構。低級別的一般會稱為“特別處”、“特別科”,高級別的稱“特別部”。
下圖為某個特別部門的合影,可以看到國家安全臂章
1941年2月,紅軍和紅海軍中的特別部門從內務人民委員部中剝離,歸紅軍和紅海軍自行管理(正規軍當時應該一度有讓政工系統接手的想法),但蘇德戰爭爆發后,在7月又重回內務人民委員部管理,同時特別部門被國防人民委員部授予了特權即“在必要時,可以就地正法叛逃人員”,后世說法是當場正法人員一般不計入處決數據。
內務人民委員部的特別部早在1936年就成立了“特別會議”,該機構被授予了司法審判權,戰前主要是有期徒刑、流放。1941年10月,國防人員委員部授權“特別會議”在戰時有判處處決的權利,目前看此權力主要是在蘇德戰爭期間使用,被判處決并執行人員為10101人(該數據少于總被處決人數,因為有些是軍事法庭判處的)。
值得一提的是戰時的“特別會議”被擴大了權力,代行了地方法庭的民事判決。
特別部門管轄的建制部隊(也就是那些戴藍帽子的督戰士兵)規模很有限,有說法是到軍、集團軍一級的特別部規模也不超過營,他們佩戴的是內務部隊直屬部隊的服飾。根據一些戰時文獻顯示,特別部門往往還是組織本單位的紅軍戰士開展工作,不論是管理懲戒營還是督戰。
1943年內務人民委員部改組,GUGB分出來成立NKGB,但特別部仍然隸屬于內務人民委員部。同年4月,新的特別部更名為“反間諜局”,俗稱“斯梅爾什”,紅軍和紅海軍中的“斯梅爾什”再次被分出來分別隸屬國防人民委員部和海軍人民委員部。其中紅海軍“斯梅爾什”由庫茲涅佐夫領導;紅軍“斯梅爾什”由斯大林領導,阿巴庫莫夫管理(他也是NKGB的負責人)。此時紅軍和紅海軍的“斯梅爾什”審判權力由軍事法庭負責。內務人民委員部改的“斯梅爾什”只管理下屬部隊。1946年,三個部門再次回歸蘇聯內務部(MVD),這個模式一直到1953年,53年同期“特別會議”被廢除。
所以在理論上,特別部相比“斯梅爾什”,有著更大的權力,例如有審判權,且特別部與“斯梅爾什”都有就地正法逃兵的權力,但此權力一般限于戰時。此外特別部與“斯梅爾什”都需要上級授權才能逮捕同級別被監督部門的中高級指揮員。
特別部門的組織結構可視為“三駕馬車”,分別從屬于紅軍、紅海軍、內務人民委員部下屬部隊(內務、邊防),其人員服飾與國安軍人一致,但在蘇德戰爭爆發前,在紅軍(紅海軍)隨軍的特別部門正式軍官可以穿著所隨部隊后勤人員或軍事司法人員的服飾,但需要得到安全部門與紅軍(紅海軍)高級軍官的同時許可。
下圖為俄劇重演的1940-1942年間,紅軍軍事司法人員服飾,通常紅軍獨立運作的后勤與司法人員配色為綠底紅邊,兵種符號不同,隨軍的后勤與司法人員配色與所隨部隊一致。特別部門在所隨部隊中有時傾向于不穿國安軍人服飾,一般是為了便于偵查或減少與被監督部隊人員的矛盾。
下圖為隨軍的軍事司法人員夏季領章樣式,從上至下分別為騎兵、合成軍(步兵)和空軍。
不過因為1941年2月—1941年7月的改組,在紅軍(紅海軍)自行管理期間開始逐步將特別部門成員的國家安全機關軍銜改為紅軍(紅海軍)政工軍銜,但是同時有些已經改為政工軍銜的人員又被內務人民委員部調回,這造成了戰前的服飾混亂局面。但這并不意味著在蘇德戰爭中,政委有正式明確的的督戰權利(但政委有權監督同級指揮員)。1943年改組為“斯梅爾什”后,隨軍機構人員服飾和軍銜與所隨部隊一致。
下圖為蘇軍第70集團軍“斯梅爾什”部門的合影,可以看到此時服裝已經與常規部隊一致
不過無論是特別部還是“斯梅爾什”,其職能都不只是督戰,還包括:
1、軍內反間諜,調查審訊叛逃人員、敵特與戰俘;
2、軍內管理與紀律監督;
3、甄別反蘇團體或個人;
4、管理懲戒營;
5、對存在問題的人員,移交軍事法庭(或“特別會議”)審判。
該機構客觀上也起到了正面作用,比如揭發欺壓現象,處罰瀆職貪污軍官,帶領懲戒營填補戰線,甚至有記錄顯示相關機構曾為逃兵求情,認為是上級命令不合理造成的潰退。
所以NKVD歷史上曾有很有意思的一幕,在斯大林格勒保衛戰期間,戰時動員的內務第10步兵師負責城防,城北的內務部工業保護部隊獨立178團獨自守衛工業區,紅軍62集團軍特別部的國安軍人組織紅軍戰士成了督戰隊維持渡口秩序和搶運物資。
長期由內務人民部管理的的特別部門不受蘇軍將領們的待見是客觀事實。但針對紅軍(紅海軍)內部紀律問題的調查并不一定由內務人民委員部負責。二戰結束后,蘇聯發起對蘇軍內部侵吞戰利品的檢查。此項工作由NKGB負責人阿巴庫莫夫利用軍內的“斯梅爾什”以及NKGB部門人員負責,和內務人民委員部無關。像當時的內務人民委員部負責人謝列平以及著名將領朱可夫都查出了問題,但這些人被保了下來,有些就不那么幸運了。
隨著蘇軍反攻,“斯梅爾什”也開始參與肅清國內外占領區的各種反蘇游擊隊,以及懲戒蘇軍在占領區的戰爭罪行,相關資料未完全公開。
2、內務部隊、督戰隊與政委的區別
狹義的內務部隊一般指服飾與國安軍人接近的“內務人民委員部直屬部隊(NKVV)”,這也是最常被使用的概念。該部隊職責非常復雜。
督戰隊通常是特別部門的固定職責,但是在戰時,督戰隊的領導與執行者不一定是固定的。臨時指派指揮或執行督戰的現象是存在的,內務部隊會被督戰,有時也會被指派執行,這都是存在的。督戰并不都是架著機槍逼著人前進,有時候會把人收攏起來重新武裝,然后帶隊行動,這是戰爭的復雜性決定的。
政委是蘇聯在軍中斷續執行的一種政工領導制度,政委是政工人員的一種職位。1942年10月以后,政委制度不復存在,原有的政委降級處理(包括當時的蘇勛宗),政工人員仍存但取消了專屬軍銜,出現“政治副長”,是單位的副職,聽從軍事主官領導。1942年以前,政委沒有固定的督戰職能,相反其也被監督。只有在上文提到的1941年2月—1941年7月的改組時期,紅軍(紅海軍)可能有讓政工人員負責軍內監督的想法。
3、政委、政工隊伍與督戰隊的區別
政工人員在組織結構方面與“斯梅爾什”類似,同樣是“三駕馬車”。內務人民委員部下屬部隊的政工人員自行管理。紅軍和紅海軍有時分開管理,有時合并,在二戰前后是分開管理。
下圖為蘇德戰爭爆發早期的52步兵師政治部部分成員合影
蘇聯武裝力量的政工隊伍建設有其特殊性。在1935-1942年10月。其基本參照紅軍軍銜制度從大士級以上設立政工人員,政工人員沒有正式的士兵級別,但會從士兵中吸收“政工戰士”開展工作。“政工戰士”不是固定職務,通常一個步兵師內會吸收500名左右的“政工戰士”(一般會陸續介紹入黨)。但因為種種原因在蘇德戰爭爆發前,相當一部分基層政工人員和“政工戰士”沒有黨籍,以至于最基層的“助理政治指導員”軍銜難以大量發放。
政委是一種領導制度,它屬于政工人員的領導職位。政工軍銜中普遍包含“政委”“指導員”等名稱,但在實際中,只代表此政工人員的級別,不代表是否擔任政委職務。
歷史上的“政工軍銜”主要是紅軍使用,紅海軍與內務部隊的服飾與軍事指揮員基本一致,區別是有政工袖章,且使用35年軍銜士兵底板。
下圖為擔任南方方面軍政治部第一副主任的蘇勛宗,此時軍銜是旅政委級。
政委對同級指揮官有監督義務,但對所領導的建制部隊的人員管理有“政治主管責任”,也就是說下級的人事、教育和宣傳等方面有監督和管理責任,出問題是要承擔責任的,這點與特別部門不同,后者只有監管責任。政委的監管與督戰并不一致,政委以及政工人員都受到特別部門的督戰。
在蘇德戰爭爆發前,蘇軍政工人員約7成沒有受到正規軍事訓練,已經在此前的一系列沖突中暴露大量問題,因此戰前政工人員對軍事問題的干預權已經收緊。但蘇德戰爭中此類問題仍存,最著名的就是紅軍總政治部主任麥赫利斯在刻赤半島登陸戰中與軍事主官在指揮問題上發生沖突,主官之間的不和對戰敗負有相當責任。
下圖為1938年的麥赫利斯,此時級別為二級集團軍政委級,不久升任一級。此人并無軍事指揮經驗,在蘇軍將領口中以擅長打小報告挑起事端著稱。蘇德戰爭爆發后,作為國防人民委員部下派大員的他沒有及時轉變,頻繁干擾前線指揮,一直到刻赤半島登陸戰失敗后才有所收斂。
但以此認為政工人員都是毫無作戰經驗的送死炮灰也是不客觀的,部分是因為在戰爭中,政工人員的構成非常復雜,在整個蘇德戰爭中,超過10萬名政工人員轉為軍事指揮崗位,還有至少3000人被調到紅軍“斯梅爾什”部門。
下圖為1942年7月12日,伏羅希洛夫地區拍攝。據考證,在今日烏克蘭盧甘斯克州古德村附近的田地上。圖片主人公是18集團軍4步兵師220團下屬一名烏克蘭裔中尉政治指導員阿列克謝?戈爾杰葉廖緬科(1906.3.18—1942.7.12),他在連長受傷后接替指揮,拍攝者稱這張照片拍攝后不久,他就遭到機槍掃射陣亡。不過當事人佩戴的是軍事指揮員的夏季少尉領章。
戰后蘇聯老兵接受采訪時說“身先士卒并不容易,只有政治指導員或者有經驗的黨員才會這樣做,然后其他人才會跟著他們。人總需要榜樣。”
不過政工隊伍和督戰機構都是為建制部隊服務的,非建制部隊的安全部門內部并不存在這些機構。某些說法國家安全機關軍銜中“XXX政委”、“XXX總政委”的說法是錯誤的,實際應該是“XXX委員”、“XXX總委員”。
4、內務部隊、內衛軍的范疇
在42年以前,狹義上的內衛軍隸屬于“邊防與內務部隊總局”下屬專門管理作戰類部隊的部門,“邊防與內務部隊總局”在戰前也是頻繁調整。最后成立了10個局。作戰部隊最終由作戰局管理。此外還有諸如押運、工業設施保護、鐵路保護、軍事化建設等多個局,極其復雜,此外還存在過森林部隊、車隊保護部隊等。
因此狹義的一種內務部隊(也就是戴藍帽子的建制部隊)統稱為“內務人民委員部直屬部隊”,直到1942年底,機構簡化,建制單位統一管理,因此得名“內務部隊”,也稱為“內衛軍”,這就是廣義上內務部隊概念的一種。
在1941-1942年底,內務人民委員以國防人民委員部成員身份接受了動員令。成立作戰局管理作戰類部隊,同時成立了多個步兵師和摩步師,以及一些山地旅,這些部隊依照國防人民委員部命令屬于“后方部隊”,一般是維持二線穩定,保衛后方交通要道與城市秩序。但同時還有鐵路、工業保護部隊,這些部隊不屬于狹義的內務/內衛部隊,他們往往以獨立團的模式運作。例如斯大林格勒時期,負責城防的是戰時動員的內務部第10步兵師,但在城北工業區,作為工業保護部隊的獨立內務178步兵團自己組織民兵防御,不受10師管理。
下圖為領受任務的178團2連指揮,右一為政工人員
蘇德戰爭早期,因為形勢不利,內務部隊經常參與一線作戰。蘇聯反攻以后,內務部隊作為“后方部隊”的主要組成部分,一般是配合“斯梅爾什”進行肅清。少數情況下也會與德軍交戰。
5、內務人民委員部與國家安全部的關系
內務人民委員部的安全部門是重要組成部分,其在人民委員部的基礎上吸納了“格別烏”部門。內務人民委員部的重要領導接受現役制,佩戴國安軍人服飾,最高領導軍銜為“國家安全總委員”,當然到這個位置的高級領導基本是半路出家。
內務人民委員部下屬的安全部門是“國家安全總局”(GUGB),1941年和1943年兩次被分離出來改名為國家安全人民委員部(NKGB),46年改名為國家安全部(MGB),后又在1953年合并為“蘇聯內務部”(MVD)的一部分,1954年再次分出來成立KGB。
下圖為不同時期的NKGB/MGB負責人阿巴庫莫夫,分離后的NKGB服飾與NKVD仍十分接近。明面上阿巴庫莫夫只對斯大林負責,但俄羅斯史學界有爭議。
6、古拉格與盧比揚卡包吃住
“古拉格”是蘇聯勞改部門俄文簡寫音譯,該機構的狹義存在時間為1929-1953年,廣義時間為1918-1960年。1934到1946年,該機構先后命名為:“蘇聯內務人民委員部勞動改造營—勞動居民和關押地總局”,“蘇聯內務人民委員部勞動改造營和勞動居民管理總局”,“蘇聯內務人民委員部勞動改造營和勞動教養院管理總局”。在1936到1943年之間,該機構參照同時期內務人民委員部軍銜制訂了自己的銜級體系。古拉格銜級不能算嚴格意義上的軍銜,只能算當時該系統下的拘留地、勞改營以及監獄地的警衛、技術和行政管理人員的銜級。需要提兩點的是,古拉格內不只有在押人員,無犯罪的人員也有在這里當常規勞工的情況。而且在犯罪人員中,刑事犯和偷盜人員占大多數。
當然內務部直屬部隊的押運部隊可能在押送過程中擔任押運任務,但對勞改人員的直接管理應該來自古拉格系統自身。
古拉格制服為與民警接近的藍色
根據國內張雪峰教授的研究,古拉格制度是一種經濟制度,這一制度的形成有著多方面的原因。此制度的建立與消亡都與經濟建設需要密切相關。1960年以后,類似部門仍然存在,但職能轉變為勞教,規模也確實大大縮減。
盧比揚卡包吃住
“盧比揚卡”一詞來源很多,根據“小約翰可汗”收集的資料認為該詞語最早是伊凡三世流放下諾夫哥羅德人到莫斯科居住的地區,該地區現在演變為莫斯科市盧比揚卡地區。“契卡”建立后將總部設在“盧比揚卡地區2號樓”,該大樓直到現在都是F的總部大樓,因此俄羅斯人習慣用“盧比揚卡”代指蘇俄安全部門,該大樓很早就有監獄羈押職能。“盧比揚卡包吃住”這一梗跟大樓的功能有直接關系,但與古拉格沒有直接聯系。
盧比揚卡大樓
7、內務人民委員部特別小分隊
內務人民委員部特別小分隊,主要指蘇德戰爭期間,受內務人民委員部相關部門領導的保密特種部隊。常參與敵后特種作戰。根據唯一的1994年解密資料顯示。內務人民委員部特別小分隊主要來自“特種摩托化步兵團(后稱旅)”(OMON),俗稱“奧姆斯伯恩”。
1941年7月,內務人民委員部命令下屬的第四局(戰時成立的“游擊破壞局”)在與蘇俄安全部門關系緊密的“莫斯科迪納摩體育俱樂部”成立OMON,成員主要來自內務人民委員部各部門、運動員、軍民大學生和“第三國際”外籍人員(有西班牙人、德國人、英美人、捷克人、羅馬尼亞人、波蘭人、越南人、中國人),該部隊的具體組織者是國家安全上校帕維爾·蘇杜普拉圖夫,他曾組織了針對托洛茨基的清除行動。
OMON最初規模為營級,后很快拓展到團級,最終約有2個旅。在實際行動中,OMON往往以十幾人到幾十人的小規模行動。OMON最初參加莫斯科保衛戰,作戰行動英勇,但因為運用經驗不足,傷亡十分嚴重。保衛戰結束后相當一部分成員被調往高加索參加山地作戰。
1943年,OMON轉隸分出來的NKGB,有說法是此時OMON經常參與肅清蘇占區的反蘇勢力,1945年OMON解散。
8、內務部隊的被俘境遇
總的來說,猶太人、內務部所屬軍人和政工人員俘虜在蘇德戰爭中往往是首當其沖遭受報復的人員。這種境遇確實很大程度上抑制了這些群體的變節傾向。但投敵行為仍然存在,例如在斯大林格勒戰役期間,曾經有178團動員的民兵成建制叛逃。
下圖很多人說是蘇軍152步兵師的一名上校政委,但我懷疑是杜撰的。其佩戴的是三個正方塊的上尉級政治指導員銜,上校級別的政工軍銜對應的是團政委級,佩戴四個矩形符號。
下圖為布列斯特要塞保衛戰中的團政委福明,蘇軍投降后福明撕掉了政工袖章,但在戰俘隊伍中被叛徒出賣,福明被當場揪出槍決,而叛徒則在隨后的蘇軍空襲中被戰俘們趁亂刺死。不過圖片明顯是后世亂改的,政工軍銜使用的底板是35年士兵領章使用的紅底黑邊,不使用黃邊。
全文完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資源內容,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采集網絡資源。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系本站刪除。